多年以后,擁有北京戶口,新西蘭身份成功晉級成富婆的田蓉依舊讓李慕嘉的上司。曾經最令李慕嘉羨慕的陳青一家,背著上百萬的債務蝸居在海淀。
李慕嘉的起點是比田蓉要好的,但是兩人之間的差距卻越來越大。原著中,李慕嘉和田蓉是朋友,但是遠算不上什麼閨蜜,在田蓉因為炒房活的越來越好的時候,她無疑是嫉妒的。兩人一開始就選擇了不同的道路。
原生家庭的不同
田蓉看起來樸素,但是她的原生家庭是要比李慕嘉好很多的,當然這也得益于,田蓉自己抓住了機遇。田蓉說想要買房,田蓉的父母立馬送了六十萬過來。而李慕嘉後來跟父母要了八萬塊錢,但是因為房主臨時漲價了三萬,但是父母不愿意多出三萬塊錢。李慕嘉也失去了最后一次踮踮腳就可以買得起房子的機會。
雖然都是普通的家庭的獨生女,但是田蓉的父親在家鄉是一個小干部。而看起來更加體面的李慕嘉父親不過是一個普通工人,母親還下崗了。家里也只有十萬塊錢,剩下的兩萬他們自己還要養老的。
在原著小說中,李慕嘉在學校中的光鮮亮麗都是靠自己努力得來的,她人機靈,又懂得抓住機會。大學幾年沒有讓家里花過什麼錢。
李慕嘉的工資比田蓉高不少,但是一個月的工資也差不多只夠買兩雙名牌鞋的。而田蓉則是為了買房還房貸,方便面都要泡兩頓。
不知是店里的空調太足,還是冰淇淋太涼,謝曉丹不禁打了個冷戰。她突然意識到,或許在田蓉眼中,她的奢侈品、好工作、未婚夫,都根本不足以成為在這浮華都市立足的所謂「根基」,既不抗通脹,更不抗人心。原本由國貿大廈和香奈兒耳環撐起的高高在上的優越感,瞬間虛無縹緲了,一場久別重逢的閨蜜聚會竟然變得暗流涌動。
吃過的苦,都是可以換來回報的,但是被苦難侵蝕的身體,也再也回不來了。因為抓住機遇的及時,所以田蓉的生活是高歌猛進的。李慕嘉和田蓉最后一次見面的時候,田蓉已經可以在北京買上千萬的別墅了。
但是因為當初吃了太多的苦,田蓉的身體不好,一直沒有懷上孩子,後來終于懷上孩子,也因為一個很好的意外,沒有生下來。因為沒有孩子,她和丈夫的路也漸漸地走向了末路。她在李慕嘉手上買的別墅就是寫在父母名下的,她已經準備和丈夫失婚了。
不過她終究還是有了金錢。
黎光給李慕嘉十萬塊錢分手費
劇版和原著中不同,原著中的李慕嘉收下了丁之譚十萬塊錢的分手費。最諷刺的是,多年以后,富豪黎光和李慕嘉分手,也僅僅只給了李慕嘉十萬塊錢分手費。
這讓李慕嘉內心很是憤怒,但是她又不能直言,這樣自己不就真的成了那樣的女人。黎光根本不擔心李慕嘉會鬧起來,他太清楚李慕嘉的死穴了。
李慕嘉將自己所剩不多的青春都浪費在了黎光身上,後來李慕嘉又遇到了比她小八歲的,正在創業的小狼狗。李慕嘉也被他挖到了那家創業公司,那家公司輝煌過,後來也隕落了。
來之前,小狼狗許諾李慕嘉期權和高管職位,但是李慕嘉最終因為不能勝任,而做了總監。小狼狗在外面挖了一個二十幾歲的女生頂替她的位子,那個女生很優秀。後來那個女生還跳槽到了競爭對手的公司。
而最終只有李慕嘉陪小狼狗的公司走到了最后,破產后,前上司給李慕嘉介紹了一個富家公子,可惜那個富家公子是一個同性戀。兩人沒有舉行婚禮,是李慕嘉要求的,婆婆還夸李慕嘉懂事賢惠低調。
寫在最后
雖然最后成了同妻,但是李慕嘉也算是終于過上了想要的生活了,精致體面。
李慕嘉的前上市見到田蓉說,國家的經濟發展給了很多人一夜暴富的機會,但是真正的改變階層還是要靠三代人的努力。她還是看不起田蓉這樣的。
原來每一代人,都在重復著同樣的故事,誰也引領不了時代,誰也改變不了世界,太陽底下,從來都沒有新鮮事。
其實不管是劇版還是小說中的田蓉都是很不錯的,不管是出于職業還是朋友關系,田蓉一直在勸身邊的人買房。李慕嘉是自己沒有抓住機遇,陳青的媽媽就是聽了田蓉的話買房子。如果不是那時候買了,可能他們會和李慕嘉一樣吧。
不過因為生二胎,曾經的房子也不夠住了,陳青夫妻兩個後來的日子也不容易。
代表者: 土屋千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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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日:2023年03月0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