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過年前,霍英東家族為了爭家產,也就是南沙那塊價值76億的地皮而再次鬧到了法院,但過年后,事情卻出現了180度大轉變,因為霍家人決定,私下和解,不打官司了。
他們私下和解的方式,并未向外透露。現如今和解的方式,終于悄悄浮出水面。
據媒體報道,霍震宇和霍麗娜得到了一套價值3.7億的豪宅。
這套豪宅大有來頭,它是普樂道2號的大宅。它最初是由霍英東持有的福堂有限公司,在1960年的時候買入的。
福堂有限公司把它買入后,霍英東就把它讓給三房的人住。
之后,霍英東讓三房的人從這里搬出去,又轉給了霍業興堂置業有限公司。
值得一提的是,霍業興堂置業有限公司最大的持股人是長房長子霍震霆(持股22%)和次子霍震寰(持股26%)。
在這家公司里,霍家其它人幾乎沒有股份。
現在霍震霆和霍震寰把這套豪宅以3.7億的價格轉給霍震宇和霍麗娜。
霍震宇和霍麗娜也憑借這套豪宅,成為了霍業興堂有限公司的股東,分別持股26%和11%。
無疑,這就是霍震宇和霍麗娜答應與霍震寰私下和解的條件。
霍震宇和霍麗娜為了南沙那塊價值76億的地皮,準備了多年,籌謀了多年,他們如果不從霍震寰那里拿到好處,怎麼可能會善罷甘休?
他們憑借這套豪宅,成為霍業興堂的股東,以后每年都可以拿分紅,這次與霍震寰和解,一點都不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