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家第二代爭產案于昨日香港高等法院展開首輪庭審,作為被告的霍震寰和代表律師出席庭審,霍震霆並沒有出席,原告霍麗娜以及律師,另外還有霍英東基金公司的代表律師出席,至于另外兩位被告霍震宇與霍麗萍並沒有出席。
由于此案涉及到的金額非常龐大,且關係錯綜複雜,所以庭審的時間由原來的60多天改為預料的70多天。
1月11號,霍震寰現身法院門口,並大方接受媒體拍照,至于原告霍麗娜相對來說比較低調,並沒有接受採訪,而是徑直走進法院。結束第一輪的庭審後,兩人表現得都很悠閒,但對于庭審以及對家人的態度並沒有透露。
1月12號,爭產案迎來第二天的庭審,早晨開庭的時候,霍麗娜的代表律師做開案陳詞,除了回顧霍英東當天決定投資南沙發展專案的詳情之外,還有董事會的內容,以及專案作為賺錢或是用途的考慮等等。
中午休庭的時候,霍麗娜被問及到是否想和解,她則坦言:「當然想了」,隨後便坐車離開。
隨後步出法庭的霍震寰接受港媒採訪,被問及到是否會和解,他則坦言一直都希望和解,並表示很想一家人能夠聚一聚。
據悉此次爭產案早在11年的時候就已經出現,當時在霍英東好友的勸說下,兩方人員達到了和解,沒想到15年,霍震宇聯合霍麗娜、霍麗萍指霍震寰、霍震霆隱瞞南沙專案股份回購協議,要求重啟訴訟批准,持續了幾年後,終于在11號展開庭審。
對于「南沙」的專案,雙方認定的理由不同,霍震寰和霍震霆主張這塊專案是用于公益事業,旨在報效祖國,不應該作為「蛋糕」被瓜分。
霍麗娜和霍震宇則認為,霍英東生前曾簽署了回購檔,那麼從側方面說明這塊專案就不是用來慈善,並指責霍震寰隱瞞了這則回購檔,要求霍震寰拿出來平分。
各自有不一樣的觀念,所以需要更多的人參與進來,包括公司的老臣子以及當年參與的部分人士等等。
不同于二代關係的負責,霍英東家族的第三代相對來說就非常低調,而且在成就上絲毫不弱于爺爺霍英東。
最為大家熟悉的三代莫過于霍啟剛,霍啟剛不僅在感情上成為佳話,在事業上也是乘風破浪,在妻子郭晶晶的協助下,目前已經成功當選委員,前途不可限量,甚至有可能與爺爺並駕齊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