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, 郭晶晶 嫁給霍啟剛,不少酸民說她高攀 。 其實,在她認識霍啟剛時,霍家就已經不算豪門了,高攀之說純粹無稽之談。這麼說不是沒根據的,算筆賬就知道!
01 霍家早已不是豪門
霍家曾經富貴過,那還是 霍英東 在世時的事。
霍英東 有三房太太,大太太、三太太多年前 去世 ,只有二太太 馮堅妮 在世。
去年年初,霍家因財產官司鬧上公堂, 馮堅妮 之子 霍文遜 透露了媽媽的狀況。
他說:媽媽名下只有1套95㎡的房子,生活費都要跟大房借。
曾經風光無限的 霍 家二太太,是怎麼走到今天這步的?還要從霍英東生前的兩個決定說起。
霍家雖然產業眾多,但最賺錢的只有兩個,一個是 南沙項目 , 一個是 澳門娛樂公司 。
其中, 南沙項目 在 南沙灣 有 3萬畝 土地,權益估值高達1000 億 港幣。
霍英東 持有 澳門娛樂公司 30%的股份,這家公司經營了許多生意,權益價值超過千億。
2003年,他把兩個最賺錢的生意捐給 霍英東基金會 , 從此就跟霍家后代沒關系了。
02 二房 霍文遜 控訴:財產不到1億港幣
霍英東給后代留下了一些財產,除了豪宅,還有一些 物業權益 , 總價約100億港幣。
看到這里大家或許會疑惑,100億還不算豪門?妳是不知道 霍英東 有多少子女。
他有三房太太,13個子女,孫子孫女眾多。就算平分,每人最多能拿到2-3億港幣。
問題是他們連這點錢也拿不到!
資產中占大頭的豪宅和物業,屬于霍英東 家族公司 , 霍家人只有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。
看到這里大家或許會問,不是有物業可以收租嗎?
確實,可是霍家家族公司持有的都是香港的老物業,租金不高,只夠負擔家人的生活費。
在家產官司上,二房兒子 霍文遜 表示:二房和三房的兄弟,每人家產不超過1億。
香港寸土寸金,一棟房子動輒就要上千萬,一億家產真的不算什麼,也就比普通人好點。
03 郭晶晶比霍啟剛更有錢?
最近,霍啟剛帶著郭晶晶離開價值25億的家族豪宅,搬到普通別墅居住。
照片中可以看出,一家人生活很簡樸,開著普通的汽車,沒有很多的傭人、保鏢。
和老公相比,反倒是 郭晶晶 更「多金」,每年光靠直播帶貨和代言就能賺到數億元。
所以說, 郭晶晶 嫁給霍啟剛 根本 談不上高攀,只是平等的婚姻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