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,郭晶晶嫁給霍啟剛,不少酸民說她高攀。其實,在她認識霍啟剛時,霍家就已經不算豪門了,高攀之說純粹無稽之談。這麼說不是沒根據的,算筆賬就知道!
01 霍家早已不是豪門
霍家曾經富貴過,那還是霍英東在世時的事。
霍英東有三房太太,大太太、三太太多年前去世,只有二太太馮堅妮在世。
去年年初,霍家因財產官司鬧上公堂,馮堅妮之子霍文遜透露了媽媽的狀況。
他說:媽媽名下只有1套95㎡的房子,生活費都要跟大房借。
曾經風光無限的
霍家二太太,是怎麼走到今天這步的?還要從霍英東生前的兩個決定說起。
霍家雖然產業眾多,但最賺錢的只有兩個,一個是南沙項目,一個是澳門娛樂公司。
其中,南沙項目在南沙灣有3萬畝土地,權益估值高達1000億港幣。
霍英東持有澳門娛樂公司30%的股份,這家公司經營了許多生意,權益價值超過千億。
2003年,他把兩個最賺錢的生意捐給霍英東基金會,從此就跟霍家后代沒關系了。
02 二房霍文遜控訴:財產不到1億港幣
霍英東給后代留下了一些財產,除了豪宅,還有一些物業權益,總價約100億港幣。
看到這里大家或許會疑惑,100億還不算豪門?妳是不知道霍英東有多少子女。
他有三房太太,13個子女,孫子孫女眾多。就算平分,每人最多能拿到2-3億港幣。
問題是他們連這點錢也拿不到!
資產中占大頭的豪宅和物業,屬于霍英東家族公司,霍家人只有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。
看到這里大家或許會問,不是有物業可以收租嗎?
確實,可是霍家家族公司持有的都是香港的老物業,租金不高,只夠負擔家人的生活費。
在家產官司上,二房兒子霍文遜表示:二房和三房的兄弟,每人家產不超過1億。
香港寸土寸金,一棟房子動輒就要上千萬,一億家產真的不算什麼,也就比普通人好點。
03 郭晶晶比霍啟剛更有錢?
最近,霍啟剛帶著郭晶晶離開價值25億的家族豪宅,搬到普通別墅居住。
照片中可以看出,一家人生活很簡樸,開著普通的汽車,沒有很多的傭人、保鏢。
和老公相比,反倒是郭晶晶更「多金」,每年光靠直播帶貨和代言就能賺到數億元。
所以說,郭晶晶嫁給霍啟剛根本談不上高攀,只是平等的婚姻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