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蘭克是牛津大學畢業的,當時在一家醫療機構做研究員。
高學歷的他,覺得簡的選擇不可理喻,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兒子拖累人家女孩的大好前程。
可弗蘭克越是反對,簡對霍金的愛就越堅定,在她的堅持下,兩人終于在1965年舉辦了婚禮。
結婚時,霍金的病已經有些嚴重了,有時需要拄拐才能走路,但是簡.懷爾德不在乎,她在婚禮現場發誓: 會照顧霍金一輩子。
霍金的病無藥可醫,而且肯定會在不久之后全身癱瘓,作為劍橋大學的學生,聰明的簡.懷爾德不可能不知道。
既是如此,她為何還要對霍金不離不棄呢?難道世間真有那種為了另一半可以奉獻一切的愛情嗎?
這個問題后來有很多人研究過,最靠譜的一種解釋,就是認為簡當時正在被「戀愛腦」所支配,而且她深信霍金只剩下2~3年的壽命。
年輕的簡.懷爾德覺得花兩三年照顧霍金是值得的,也不會耽誤她的未來,所以才在一片反對聲中堅持與霍金結婚。
還有一種解釋也比較靠譜:當時的國際形勢十分緊張,全世界都被籠罩在「核陰影」下,導致社會上產生一種「末日情緒」。
簡正是受到了這種情緒的影響,對未來沒有盼頭,所以才會選擇跟注定沒有未來的霍金結婚。
無論這兩種觀點哪一種正確,又或者哪一種都不正確,簡.懷爾德最終都是為愛做出了犧牲,并且是常人難以做到的巨大犧牲。
結婚初期,霍金尚能有限地運動,生活也能基本自理,但僅僅過了幾年,他就連最簡單的走路都做不到了。
簡開始感覺到壓力,然而此時的她已經和霍金生活了很長時間,愛情早已轉化成親情,簡開始像照顧孩子一樣照顧癱瘓的霍金。
劍橋大學畢業的簡,原本有著大好前程,即使不搞科研,隨便找個單位上班,也很容易取得讓普通人難以企及的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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