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就是說, 洪金梅其實是以「第三者」的身份跟著鄧永祥的。
由于鄧永祥喜歡身材好的女子,為了投其所好, 30年間,洪金梅幾乎每天都穿著塑身衣。
從面相上看, 洪金梅并沒有多瘦,卻三十年如一日地穿塑身衣,可想而知是不好受的。
然而如此地委屈自己,如此地苦苦等待30年,最終的結果卻是只能拿到「一塊錢」的遺產,洪金梅的付出,豈非大大地不值?
可奇怪的是,1997年鄧永祥去世后, 卻沒有一個人為洪金梅鳴不平,她的四名親生子女,甚至把她告上了法庭 ,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?
1945年,洪金梅出生于香港,家里兄弟姐妹眾多。
這里需要澄清一下, 雖然洪金梅和洪金寶的名字很像,也都是香港的,實際上卻并無聯系,更不是什麼姐弟關系。
洪金梅的原生家庭很差,小時候窮得連飯都吃不上。
正因如此,小小年紀的她早就打定了主意: 以后一定要嫁個有錢人。
洪金梅的這種擇偶觀念,也可以從她的親妹妹洪國華身上看出。
跟洪金梅一樣,洪國華也嫁過豪門,可惜她選錯了人,嫁的是霍英東二房長子霍文芳,是霍家地位最低,最不受待見的兒子,而且還不是霍英東親生的。
所以 同樣是嫁豪門,洪金梅的成就遠遠高于妹妹洪國華。
香港富豪遍地,要想嫁進豪門,最方便的途徑就是去那些燈紅酒綠的場所。
15歲那年,洪金梅開始當舞女,每天出入豪華場所,期待著一場昂貴的偶遇。
終于在1962年, 17歲的洪金梅等到了她的白馬王子——時年46歲的「新馬師曾」鄧永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