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慕嘉和田蓉最后一次見面的時候,田蓉已經可以在北京買上千萬的別墅了。
但是因為當初吃了太多的苦,田蓉的身體不好,一直沒有懷上孩子,後來終于懷上孩子,也因為一個很好的意外,沒有生下來。因為沒有孩子,她和丈夫的路也漸漸地走向了末路。她在李慕嘉手上買的別墅就是寫在父母名下的,她已經準備和丈夫失婚了。
不過她終究還是有了金錢。
黎光給李慕嘉十萬塊錢分手費
劇版和原著中不同,原著中的李慕嘉收下了丁之譚十萬塊錢的分手費。最諷刺的是,多年以后,富豪黎光和李慕嘉分手,也僅僅只給了李慕嘉十萬塊錢分手費。
這讓李慕嘉內心很是憤怒,但是她又不能直言,這樣自己不就真的成了那樣的女人。黎光根本不擔心李慕嘉會鬧起來,他太清楚李慕嘉的死穴了。
李慕嘉將自己所剩不多的青春都浪費在了黎光身上,後來李慕嘉又遇到了比她小八歲的,正在創業的小狼狗。李慕嘉也被他挖到了那家創業公司,那家公司輝煌過,後來也隕落了。
來之前,小狼狗許諾李慕嘉期權和高管職位,但是李慕嘉最終因為不能勝任,而做了總監。小狼狗在外面挖了一個二十幾歲的女生頂替她的位子,那個女生很優秀。後來那個女生還跳槽到了競爭對手的公司。
而最終只有李慕嘉陪小狼狗的公司走到了最后,破產后,前上司給李慕嘉介紹了一個富家公子,可惜那個富家公子是一個同性戀。兩人沒有舉行婚禮,是李慕嘉要求的,婆婆還夸李慕嘉懂事賢惠低調。
寫在最后
雖然最后成了同妻,但是李慕嘉也算是終于過上了想要的生活了,精致體面。
李慕嘉的前上市見到田蓉說,國家的經濟發展給了很多人一夜暴富的機會,但是真正的改變階層還是要靠三代人的努力。她還是看不起田蓉這樣的。
原來每一代人,都在重復著同樣的故事,誰也引領不了時代,誰也改變不了世界,太陽底下,從來都沒有新鮮事。
其實不管是劇版還是小說中的田蓉都是很不錯的,不管是出于職業還是朋友關系,田蓉一直在勸身邊的人買房。李慕嘉是自己沒有抓住機遇,陳青的媽媽就是聽了田蓉的話買房子。如果不是那時候買了,可能他們會和李慕嘉一樣吧。
不過因為生二胎,曾經的房子也不夠住了,陳青夫妻兩個後來的日子也不容易。